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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,老公二哥的孩子到了家中來,還是一貫的笑容滿面,說著路過來看看奶奶。
聽他說著家中的窘況,評論著自己父母親的性情,以及,他們瀕臨破碎的婚姻。
看著這個孩子,我想起,我嫁來的當天,在家門口,他捧著橘子迎我下車的模樣。
都已經是個小大人了。
來到這裡,正與他姐姐一起受著父母帶來的苦。
二哥二嫂因著第三者,分居了一段時間,昨天孩子說就要離婚了。
他說,他要回來跟著爸爸;他姐姐是一定要跟媽媽了,因為姐姐很恨爸爸。
恨這個字,聽在我的耳裡,分外的刺耳,是什麼原因讓一個孩子恨了爸爸,還加了"很"這樣一個形容詞。
後來,才知道,二嫂問二哥,二個孩子他要那一個?
二哥沒有回答,他心裡以為孩子都已經十八歲了,應該要讓孩子自己選擇,如果,孩子要跟媽媽,他也沒有意見。
氣極的二嫂,不甘心的說:"你當然嘛是要兒子!"
回到家中便跟姐姐說:"你爸不要你,你爸要你弟弟。"
當下,心很疼。
我不知道是誰賦予她這樣的權利,可以這樣將怨恨帶給一個十八歲的孩子?即令她是她的母親。
孩子被要求在愛裡做選擇,在愛裡要選邊站,在愛裡要分開。
現在的大人在做什麼?
當這個傷痛跟著這個孩子一生時,那被放棄的陰影,誰來化解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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