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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聽話的妳,硬是又從msn丟了一堆圖片來。
害我,又一次,收到眼都快花了。
妳問我,
記不記得妳曾經有過一件這樣的紅色毛衣?
妳還說,妳幫妳的孩子,買了一件同樣的衣服。
我當然記得。
不僅記得,還跟妳一樣,記得我們相約的那個場景。
中山北路麥當勞。
妳和我,20歲。
那,換我問妳,
妳記不記得呢?
妳曾經這樣說過我,
妳說我的腦袋裡很奇怪,專記妳們這些朋友的生命大件事...
我真的很怪,是吧?
而差點拿一本記事本來好好記憶,
那所有的怪,都是來自妳。
妳,太重要。
不過,親愛的,
放心啦,我的記憶也在高唱歲月不饒人。
所以,
關於妳的初吻,
我只能記得在那一年的四月,
忘記是在哪一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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