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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。

15歲那年,我愛上了一個人。
一個在我生命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。
我知道那是愛。因為我只要他幸福,不在乎他的幸福裡,是不是有我。
那,是沒有佔有的,一種感情。
快要十年的時間,我的每一段感情都脆弱。
因為,以為再深,都會在他出現時,完全消失不見。

而你。
你是那個例外。
我記得,十二年前的二月。你的出現。
陌生的你,我跟別人說:『這個人,我知道。』
我知道什麼呢?
可是,我就是知道。
我也記得。多年前的一個午後,朋友告訴我,年輕時的重要的那個人,在什麼地方。
是,我的感情在徘徊。我的人也在他所在的地方徘徊。
最後,我回家。
回家的原因是你。
那時,我就知道,你比我以為的重要。

昨天我找出了我們在日本遊玩時買的手鏈。

載著。然後,我想著看著,就發呆。
還有那個tiffany戒。你說,那年的結婚紀念日,你縮衣節食的才攢了私房錢,我的手上這樣多了一個戒。

這是我們的家。

這是我們的小女兒。

這是我們的小兒子。出生3小時。還在保溫箱。

這是去年一月,你和女兒在產房外,等我。

我們有這麼多。牽牽扯扯。愛恨交織。
我傳兒子推女兒的照片給你。
女兒真厲害,兒子真壞。
然後,你說,輪到你要上台做商品發表了。
說再見之後,再來一句。
那我只好說,加油。
又來一句。左邊一句。右邊一句。
你,依依不捨啊?
我們的感情就像生活一樣真實。

是。
沒有愛就沒有情緒。我寫到第27封,知道不會有什麼所謂完美的大結局。
但是,看見了那年,我為你調頭離開的那份愛。
這樣,我會走回被分離折磨的過去情緒,但,
說真的,我是不是該慶幸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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